青海省政府采購中心工作制度
提供者:氣象局
發(fā)布時間:2009/02/05 12:00

青海省政府采購中心工作制度

為提高采購效率,規(guī)范采購程序,確保中心工作有序進行,制定本制度。

一、工作認真、負責,注重采購質量和采購效率;工作中相互配合、相互尊重、互相學習,不得互相推諉,相互扯皮;加強服務意識,力戒“門難進、臉難看、事難辦”,禮貌待人。

二、嚴格按照《青海省政府采購服務中心采購操作流程》執(zhí)行,不得擅自增減采購程序,盡職盡責做好所分管的各項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。

三、嚴格執(zhí)行《中心內部管理流程》,做到大的事項必須事先向領導請示、匯報,不得違反工作制度越權、擅自做主決定事項。

四、嚴格遵守廉政制度,防止腐敗行為發(fā)生;保證政府采購活動公開、公平、公正和維護公共利益。

五、嚴格遵守考勤制度,按時上下班,不遲到、不早退,上班時間不得擅自離崗,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。

六、嚴格遵守會議制度,對會議決定的事項,全體工作人員必須堅決服從,遵照執(zhí)行。

七、嚴格執(zhí)行學習制度,不得無故缺席,注重學習效果。

二○○四年六月